前写《谈油炸鬼》一小文,登在报上,后来又收集在《苦竹杂记》里边。近阅李登斋的《常谈丛录》,卷八有油果一条,其文云:
“市中每以水调面,捏切成条大如指,双叠牵长近尺,置热油中煎之,大如儿臂,已熟作嫩黄色,仍为双合形,撕之亦可成两。货之一条价二钱,此即古寒具类,今远近皆有之,群呼为油 鬼,骤闻者骇焉,然习者以为常称,不究其义。后见他书有称油煎食物为油果者,乃悟此为油 果,以果与鬼音近而转讹也。鬼之名不祥不雅,相混久宜亟为正之,否则安敢以此鬼物进于尊贵亲宾之前耶。”油炸鬼在吾乡只是民间寻常食品,虽然不分贫富都喜欢吃,却不能拿来请客,(近年或有例外,不在此列,)所以尊贵亲宾云云似不甚妥,若其主张鬼字原为果字,则与鄙见原相似也。又前次我征引孙伯龙的《南通方言疏证》,却没有检查他的《通俗常言疏证》,其第四册饮食门内有一条云:
“油煠鬼儿。国文教科书有油炸烩三字,按字典无煠烩二字,然元人杂剧有炮声如雷炸语,炸音诈,字典遗之耳。教科书读炸为闸,非也,煠乃音闸耳。《梦笔生花》杭州俗语杂对,油煠鬼,火烧儿。又元张国宾《大闹相国寺》剧,那边卖的油煠骨朵儿,你买些来我吃。按骨鬼音转,今云油煠鬼儿是也。”油煠骨突儿大约确是鬼的前身,却出于元曲,比明代的“好果子”还早,所以更有意思。我想这种油煠面食大概古已有之,所谓压扁佳人缠臂金的寒具未必不是油炸鬼一,不过制法与名称不详,所以其世系也只得以元朝为始了。
近时的人喜欢把他拉到秦会之的身上去,说这实在是油炸桧。这个我觉得很不合道理。第一,秦桧原不是好人,但他只是一个权奸,与严嵩一样,(还不及魏忠贤罢?)而世间特别骂他构和,这却不是他的大罪。我们生数百年后,想要评论南宋和战是非,似乎不甚可靠,不如去问当时的人,这里我们可以找鼎鼎大名的朱子来,我想他的话总不会大错的罢。《语类》卷百三十一有云:
“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,归来主和,其初亦是。使其和中自治有策,后当逆亮之乱,一扫而复中原,一大机会也。惜哉。”又云:
“问,高宗若不肯和,必成功。曰,也未知如何,将骄惰不堪用。”由此可知朱晦庵并不反对构和,他只可惜和后不能自强以图报复。第二,秦桧主和,保留得半壁江山,总比做金人的奴皇帝的刘豫张邦昌为佳,而世人独骂秦桧,则因其杀岳飞也。张浚杀曲端也正是同样冤屈,而世人独骂秦桧之杀岳飞,则因有《精忠岳传》之宣传也。国人的喜怒全凭几本小说戏文为定,岂非天下的大笑话,人人骂曹操捧关羽亦其一例。第三,有所怨恨,乃以面肖形炸而食之,此种民族性殊不足嘉尚。在所谓半开化民族中兴行种种法术,有黑魔术以伤害人为事,束草刻木为仇人形,禹步持咒,将刍灵火烧油煠或刀劈,则其人当立死。又如女郎为负心人所欺,不能穿红衫吊死去索偿于乡闱中,只好剪纸为人,背书八字,以绣花针七枝刺其心窝,聊以示报。在世间原不乏此例,然有识者所不为,勇者亦不为也。小时候游过西湖,至岳坟而索然兴尽,所谓分尸桧已至不堪,那时却未留意,但见坟前四铁人,我觉得所表示的不是秦王四人而实是中国民族的丑恶,这样印象至今四十年来未曾改变。铸铁人,拿一棵树来说分尸,那么拿一条面来说油煠自无不可,然而这种根性实在要不得,怯弱阴狠,不自知耻,(孔子说过,知耻近乎勇。)如此国民何以自存,其屡遭权奸之害,岂非所谓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者耶。
我很反对思想奴隶统一化。这统一化有时由于一时政治的作用,或由于民间习惯的流传,二者之中以后者为慢性的,难于治疗,最为可怕。那时候有人来扎他一针,如李贽邱浚赵翼俞正燮汪士铎吕思勉之徒的言论,虽然未必就能救命,也总可放出一点毒气,不为无益。关于秦始皇王莽王安石的案,秦桧的案,我以为都该翻一下,稍为奠定思想自由的基础,虽然太平天国一案我还不预备参加去翻。这里边秦案恐怕最难办,盖如我的朋友(未得同意暂不举名)所说,和比战难,战败仍不失为民族英雄,(古时自己要牺牲性命,现在还有地方可逃,)和成则是万世罪人,故主和实在更需要有政治的定见与道德的毅力也。
(廿五年七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