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见京津日文报载有锦州女子任阁臣,男装应募入奉军,人莫能辨,后以月经中行军,事乃显露,闻于长官,优遣回里云。我看了当时只起了一点grotesque之感,此外别无什么意思,因为我对于这些浪漫的事情,是没有多大趣味的。
但是在多数的同胞觉得这是一种美谈,韵事,值得低回咏叹,于是报纸上的文艺栏固然热闹起来了。今只举锦县白云居士的“题乡人从军女子任阁臣”诗四绝为例,其词曰:
风雨亭中女丈夫,千秋侠骨葬青芜,
裙边懒画孤山景,大半春愁付鉴湖。
不见当军鲁国娃,周夫人事尽堪夸,
者番巾帼英雄传,侬把头名记姓花。
荒凉三百年来事,能执干戈又见卿,
板荡中原胡骑入,夫人好为筑坚城。
仰天空唱木兰歌,古剑年年老不磨,
数遍须眉无弟子,兵书直合教宫娥。
老实说,这些话我都不大能够赞成。并不一定是因为自己当过兵的缘故,我对于兵毫不反对,而且还很赞成人去当兵,不过姑娘们我总想劝她们还是算了罢。早梳头勤裹脚,看家生儿子的人生观,我也知道是有点过时了,“这个年头儿”,我觉得她们也该有一点儿“军事知识”,能够为护身保家计而知道怎样使用钢枪。至于爱国呢,当然我们不能剥夺女子这个权利,(还是义务?)她们也自有适当的办法,虽然那是孤独的路。成群结队地攻上前去,那还是让男子们去做,反正他们很多,有肯为一个主义而战的,也有肯为几元钱而战的。木兰这位女士是有点靠不住的,恐怕是乌有先生的令爱罢,别的几位历史上的太太也只是说得好听,可以供诗料罢了,于国家没有多大的用处。只有某处的女子苏菲雅真值得佩服,她是一八八一年四月十六日死的,已经是四十六年了。
白云居士引风雨亭的鉴湖女侠,又说什么胡骑,似都有点不很妥。又女扮男装,违反男女有别之教条,比区区剪发者情节更为重大,理应从严惩办,方足以正人心而维风化,乃维持礼教的官宪反从而优遇之,则又何耶?
(十五年十二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