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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劝酒

因为收罗同乡人著作,得见兰亭陈廷灿的《邮余闲记》初二集各二卷,初集系抄本,二集木刻本,有康熙乙亥年序,大约可以知道著书的时日。陈君的思想多古旧,特别是关于女人的,如初集卷上云:

“人皆知妇女不可烧香看戏,余意并不宜探望亲戚及喜事宴会,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,归宁不可过三日,斯为得之。”但是卷下有关于饮酒的一节,却颇有意思:

“古者设酒原从大礼起见,酬天地,享鬼神,欲致其馨香之意耳。渐及后人,喜事宴会,借此酬酢,亦以通殷勤,致欢欣而止,非必欲其酩酊酕醄,淋漓几席而后为快也。今若享客而止设一饭,以饱为度,草草散场,则太觉索然,故酒为必需之物矣。但会饮当有律度,小杯徐酌,假此叙谈,宾主之情通而酒事毕矣,何必大觥加劝,互酢不休,甚至主以能劝为强,客以善避为巧,竞能争智之场,又何有于欢欣哉。”又见今人钱振锽著《课余闲笔补》中一则云:

“天下第一下流莫如豁拳角酒,切记此等闹鬼千万不可容他入席。”二君都说得有理,不佞很有同意,虽然觉得钱君的话未免稍愤激一点,简单一点,似乎还该有点说明。本来赌酒也并无什么不可,假如自己真是喜欢酒喝。豁拳我不大喜欢,第一因为自己不会,许多东西觉得不喜欢,后来细细推想实在是因为不会之故,恐怕这里也是难免如此。第二,豁拳的叫声与姿势有点可畏,对角线的对豁或者还好,有时隔着两座动起手来,中间的人被左右夹攻,拳头直出,离鼻尖不过一公分,不由不感到点威吓。话虽如此,挥拳狂叫而抢酒喝,虽似粗暴,毕竟也还风雅,我想原是可以原谅的。不过这里当然有必须的条件,便是应该赢拳的人喝酒,因为这酒算是赏品。为什么呢?主人请客吃酒,那么酒一定是好东西,希望大家多喝一点,豁拳赌酒,得胜的饮,正是当然的道理。现在的规矩似乎都是输者喝酒,仿佛是一种刑罚似的,这种办法恐怕既不合理也还要算失礼吧。盖酒如是敬客的好东西,不能拿来罚人,又如是用以罚人的坏东西,则岂可以敬客乎。不佞于此想引申钱君的意思,略为改订云:主客赌酒,胜者得饮。豁拳虽俗,抢酒则雅,此事可行。如现今所为,殊无可取,则不佞对于钱君之说亦只好附议耳。

陈君没有说到豁拳,所反对的只是劝酒,大约如干杯之类。主与客互酬,本是合理的事,但当有律度,要尽量却也不可太过量,到了酩酊酕醄,淋漓几席,那就出了限度,不是敬客而是以窘人为快了。这里的意思似乎并不以酒为坏东西,乃因为酒醉是苦事的缘故吧。酒既是敬客的好东西,希望客人多喝,本来可以说是主人的好意,可是又要他们多喝以至于醉而难受,则好意即转为恶意了。凡事过度就会难受,不必一定是喝酒至醉,即吃饭过饱也是如此。我曾听过一件故事,前清有一位孝子是做知府者,每逢老太太用饭,站在旁边侍候着,老太太吃完一碗就够了,必定请求加餐,不听时便跪求,非允许添饭决不起来。老太太没法只好屈服,却恳求媳妇道,请你告诉老爷不要再孝了,我实在是受不住了。强劝喝酒的主人大有如此情形,客人也苦于受不住,却是无处告诉。先君是酒量很好的人,但是痛恨人家的强劝,祖母方面的一位表叔最喜劝酒,先君遇见他劝时就绝对不饮,尝训示云,对此等人只有一法,即任其满酾,就是流溢桌上也决不顾。此是昔者大将军对付石崇的方法,我虽佩服却不能实行,盖由意志不坚强,平常也只好应酬一半,若至金谷园中必蹈王丞相之覆辙矣。

酒本是好东西,而主人要如此苦劝恶劝才能叫客人喝下去,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?我想,这大抵因为酒这东西虽好而敬客的没有好酒的缘故吧。不佞不会喝酒而性独喜喝,遇酒总喝,因此颇有阅历,截至今日为止我只喝过两次好酒,一回是在教我读四书的先生家里,一回是一位吾家请客的时候,那时真是抢了也想喝,结果都是自动的吃得大醉而回。此外便都很平常,有时也会喝到些酒,盖虽是同类而且异味,这种时候大约劝酒的手段就很是必须了,输了罚酒的道理也很讲得过去。刘继庄在《广阳杂记》中云:

“村优如鬼,兼之恶酿如药,而主人之意则极诚且敬,必不能不终席,此生平之一劫也。”此寥寥数语,盖可为上文作一疏证矣。廿六年七月十八日,在北平。

附记

阮葵生著《茶余客话》卷二十有一则云:

“俗语云,酒令严于军令,亦末世之弊俗也。偶尔招集,必以令为欢,有政焉,有纠焉,众奉命唯谨,受虐被凌,咸俯首听命,恬不为怪。陈几亭云,饮宴苦劝人醉,苟非不仁,即是客气,不然亦蠹俗也。君子饮酒,率真量情,文士儒雅,概有斯致。夫唯市井仆役以逼为恭敬,以虐为慷慨,以大醉为欢乐,士人而效斯习,必无礼无义不读书者。几亭之言可为酒人下一针砭矣。偶见宋人小说中酒戒云,少吃不济事,多吃济甚事,有事坏了事,无事生出事。旨哉斯言,语浅而意深。又几亭《小饮壶铭》曰,名花忽开,小饮。好友略憩,小饮。凌寒出门,小饮。冲暑远驰,小饮。馁甚不可遽食,小饮。珍酝不可多得,小饮。真得此中三昧矣。若酣湎流连,俾昼作夜,尤非向晦息宴之道。亭林云,樽罍无卜夜之宾,衢路有宵行之禁,故见星而行者非罪人即奔父母之丧。酒德衰而酣饮长夜,官邪作而昏夜乞哀,天地之气乖而晦明之节乱。所系岂浅鲜哉。《法言》云,侍坐则听言,有酒则观礼。何非学问之道。”这一节在戴氏选本卷十,文句稍逊,今从王刊本。所说均有意思,陈几亭的话尤为可喜,我们不必有壶,但小饮的理想则自极佳也。八月七日记。

附记二

赵氏刊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斋丛书中有《遁翁随笔》二卷,山阴祁骏佳著,卷上有一则云:

“凡与亲朋相与,必以顺适其意为敬,唯劝酒必欲拂其意,逆其情,多方以强之,百计以苦之,则何也。而受之者虽觉其苦,亦不以为怪,而且以为主人之深爱,又何也。此事之甚戾而举世莫之察者,唯契丹使臣冯见善云,劝酒当观其量,如不以其量,犹徭役不以户等高下也,强之以不能,岂宾主之道哉。此言足醒古今之迷,乃始出于契丹使臣之口。”遁翁是明末遗民,故有此感慨,其实冯见善大概也仍是汉人,不过倚恃是使臣故敢说话,平常也会有人想到,只是怕事不肯开口,未必真是见识不及契丹人也。社会流行的势力很大,不必要有君主的威力压在上面,也就尽够统制,使人的言论不能自由,此事至堪叹息,伊勃生说少数总是对的,虽不免稍偏激,却亦似是事实。我想起李卓吾的事,便觉得世事确是颠倒着,他的有些意见实在是十分确实而且也平常,却永久被看作邪说,只因为其所是非与世俗相反耳。劝酒细事,而乃喋喋不休,无乃小题而大做乎,实亦不然。世事颠倒,有些小事并不真是小,而大事亦往往不怎么大也。八月二十八日再记。

附记三

近日承兼士见赐抄本《平蝶园先生酒话》一册,凡四十七则,不但是说酒而且又是越人所著,更是可喜。妙语甚多,今只录其第二十四则云:

“饮酒不可猜拳,以十指之屈伸,作两人之胜负,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。酒以为人合欢,因欢而赌,因赌而争,大杀风景矣。且所谓赢也者,以吾手指所伸之数合于彼指所伸之数,而适符吾口所猜之数,则谓之赢,反是则谓之输,然而甚无谓也。所谓赢者,其能将多余之指悉断而去之乎?所谓输者,其能将无用之指终身屈而不伸乎?静言思之,皆不可也,皆不能也。天下得酒甚难,得酒而逢我辈饮则更难,得酒而能与我辈能饮之人共饮则尤其难。夫以难得之酒而遇难饮之人,且遇难于共饮之人,吾方喜之不遑矣,又何必毒手交争为乐耶。盘中鸡肋,请免尊拳,无虎负嵎,不劳攘臂。”《酒话》有嘉庆癸酉自题记,又有咸丰元年辛亥朱荫培序,称从蝶园子筠士得见此稿,乃应其请写此序文。寒斋有朱君所著《芸香阁尺一书》二卷,正是平筠士所编刊者,书中收有与筠士札数通,虽出偶然,亦是难得,芸香阁元与秋水轩有连,前曾说及,今又见此序,乃知其与吾乡有缘非浅也。十月三十日记于北平苦住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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