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 上边第十四至十七章写过杭州与花牌楼的事情,这回找出旧稿《五十年前之杭州府狱》一篇,有些地方似乎可以作为补遗,因抄录于后:
“一八九六年即前清光绪二十二年九月,先君去世,我才十二岁。其时祖父以科场事系杭州府狱,原来有姨太太和小儿子随侍,那即是我的叔父,却比我只大得两三岁,这年他决定往南京进水师学堂去,祖父便叫我去补他的缺,我遂于次年的正月到了杭州。我跟了祖父的姨太太住在花牌楼的寓里,这是墙门内一楼一底的房屋,楼上下都用板壁隔开,作为两间,后面有一间披屋,用作厨房,一个小天井中间隔着竹笆,与东邻公分一半。姨太太住在楼上前间,靠窗东首有一张铺床,便是我的安歇处,后间楼梯口住着台州的老妈子。男仆阮元甫在楼下歇宿,他是专门伺候祖父的,一早出门去,给祖父预备早点,随即上市买菜,在狱中小厨房里做好了之后,送一份到寓里来,(寓中只管煮饭,)等祖父吃过了午饭,他便又飘然出去上佑圣观坐茶馆,顺便买些杂物,直到傍晚才回去备晚饭,上灯后回寓一径休息,这是他每日的刻板行事。他是一个很漂亮,能干而又很忠实的人,家在浙东海边,只可惜在祖父出狱以后一直不曾再见到他,也没有得到他的消息。
我在杭州的职务是每隔两三日去陪侍祖父一天之外,平日自己‘用功’。楼下板桌固然放着些经书,也有笔砚,三六九还要送什么起讲之类去给祖父批改,但是实在究竟用了什么功,只有神仙知道,自己只记得看了些闲书,倒还有点意思,有石印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小本《淞隐漫录》,一直后来还是不曾忘记。我去看祖父,最初自然是阮元甫带领的,后来认得路径了,就独自前去。走出墙门后往西去,有一条十字街,名叫塔儿头,虽是小街却颇有些店铺,似乎由此往南,不久就是银元局,此后的道路有点模糊了,但走到杭州府前总之并不远,也不难走。府署当然是朝南的,司狱署在其右首,大概也是南向。我在杭州住了两年,到那里总去过有百余次,可是这署门和大堂的情形如何却都说不清了,或者根本没有什么大堂也未可知,只记得监狱部分,入门是一重铁栅门,推门进去,门内坐着几个禁卒,因为是认识我的,所以什么也不问,我也一直没有打过招呼。拐过一个弯,又是一头普通的门,通常开着,里边是一个院子,上首朝南大概即是狱神祠,我却未曾去看过,只顾往东边的小门进去,这里面便是祖父所居住的小院落了。门内是一条长天井,南边是墙,北边是一排白木圆柱的栅栏,栅栏内有狭长的廊,廊下并排一列开着些木门,这都是一间间的监房。大概一排有四间吧,但那里只有西头的一间里祖父住着,隔壁住了一个禁卒,名叫邹玉,是个长厚的老头儿,其余的都空着没有人住。房间四壁都用白木圆柱做成,向南一面上半长短圆柱相间,留出空隙以通风日,用代窗户,房屋宽可一丈半,深约二丈半,下铺地板,左边三分之二的地面用厚板铺成炕状,很大的一片,以供坐卧之用。祖父的房间里的布置是对着门口放了一张板桌和椅子,板炕上靠北安置棕棚,上挂蚊帐,旁边放着衣箱。中间板桌对过的地方是几叠书和另用什物,我的坐处便在这台上书堆与南窗之间。这几堆书中我记得有广百宋斋的四史,木板《纲鉴易知录》,《五种遗规》,《明季南略》《北略》,《明季稗史汇编》,《徐灵胎四种》,其中只有一卷道情可以懂得。我在那里坐上一日,除了遇见廊下炭炉上炖着的水开了,拿来给祖父冲茶,或是因为临时加添了我一个人使用,便壶早满了,提出去往小天井的尽头倒在地上之外,总是坐着翻翻书看,颠来倒去的就是翻弄那些,只有四史不敢下手罢了。祖父有时也坐下看书,可是总是在室外走动的时候居多,我亦不知道是否在狱神祠闲坐,总之出去时间很久,大概是同禁卒们谈笑,或者还同强盗们谈谈,他平常很喜欢骂人,自呆皇帝昏太后(即是光绪和西太后)起头一直骂到亲族中的后辈,但是我却不曾听见他骂过强盗或是牢头禁子。他常讲骂人的笑话,大半是他自己编造的,我还记得一则讲教书先生的苦况,云有人问西席,听说贵东家多有珍宝,先生谅必看到一二,答说我只知道有三件宝贝,是豆腐山一座,吐血鸡一只,能言牛一头。他并没有给富家坐过馆,所以不是自己的经验,这只是替别人不平而已。
杭州府狱中强盗等人的生活如何,我没有看到,所以无可说,只是在室内时常可以听见脚镣声响,得以想象一二而已。有一回,听见很响亮的镣声,又有人高声念佛,向外边出去了。不一会听禁卒们传说,这是台州的大盗提出去处决,他们知道他的身世,个人性格,大概都了解他,刚才我所听得的这阵声响,似乎也使他们很感到一种感伤或是寂寞,这是一件事实,颇足以证明祖父骂旁人而不骂强盗或禁卒,虽然有点怪僻,却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了。在这两三年之后,我在故乡一个夏天乘早凉时上大街去,走到古轩亭口,即是后来清政府杀秋瑾女士的地方,店铺未开门,行人也还很稀少,我见地上有两个覆卧的人,上边盖着破草席,只露出两只脚在外,——可以想见上边是没有头的,此乃是强盗的脚,是在清早处决的。我看这脚的后跟都是皴裂的,是一般老百姓的脚。我这时候就又记起台州大盗的事来。我有一个老友,是专攻伦理学,也就是所谓人生哲学的,他有一句诗云,盗贼渐可亲,上句却已不记得,觉得他的这种心情我可以了解得几分,实在是很可悲的。这所说的盗贼与《水浒传》里的不同,《水浒》的英雄们原来都是有饭吃的,可是被逼上梁山,搞起一套事业来,小小的做可以占得一个山寨,大大的则可以弄到一座江山,刘季朱温都是一例。至于小盗贼只是饥寒交迫的老百姓挺而走险,他们搞的不是事业而是生活,结果这条路也走不下去,却被领到‘清波门头’,(这是说在杭州的话,)简单的解决了他的生活的困难。清末革命运动中,浙江曾经出了一个奇人,姓陶号焕卿,在民国初年为蒋介石所暗杀了。据说他家在乡下本来开着一爿砖瓦铺,可是他专爱读书与革命运动,不会经管店务,连石灰里的梗灰与市灰的区别都不知道。他的父亲便问他说,你搞那什么革命那么为的是啥呢?他答说,为的要使得个个人有饭吃。他父亲听了这话,便不再叫管店,由他去流浪做革命运动去了,曾对人家说明道,他要使得个个人都有饭吃,这个我怎好去阻当他。这真是一个革命佳话。我想我的老友一定也有此种感想,只是有点趋于消极,所以我说很可悲的,不过如不消极,那或者于他又可能是有点可危了吧。”
说到了杭州,我想把祖父的姨太太的事情也在这里补说几句,做个结束。她姓潘,据叔父伯升小时候说,她名叫大风,但也没有别的证据。她的为人说不出有什么好坏,虽然家里的风暴普通总归罪于她,这实在也给予祖母母亲以无限的苦恼,所以大家的怨恨是无怪的。但是由我看来,以平常的妇女处在特殊的环境里,总会有这种的情形,这是多妻的男子的责任,不能全怪被迫做妾的人,以一个普通的女人论,我觉得是并无特别可以非难的地方。她比祖父大概要年小三十岁以上,光绪甲辰(一九〇四)祖父以六十八岁去世,她那时才只三十六七岁,照道理说本来是可以放她出去了,但是这没有做到,到得后来有点不安于室,祖母这才让她走了。当时有些文件偶尔保存下来,便抄录一点在下面,一张是手谕,一张是笔据,手谕是依了草稿录下来的。
“主母蒋谕妾潘氏,顷因汝嫌吾家清苦,情愿投靠亲戚,并非虚言,嗣后远离家乡,听汝自便,决不根究,汝可放心,即以此谕作凭可也。
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八日,主母蒋谕。”
“立笔据妾潘氏,顷因情愿外出自度,无论景况如何,终身不入周家之门,决无异言。此据。
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八日,立笔据妾潘氏,
代笔周芹侯押。”
我以前做过三首花牌楼的诗,末一首是纪念花牌楼的诸妇女的,里边也讲到潘姨太太,有这几句话道:
“主妇生北平,髫年侍祖父。嫁得穷京官,庶几尚得所。应是命不犹,适值暴风雨。中年终下堂,漂泊不知处。”聊为她作纪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