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杂感小文,是讲两件书里的错字的,其文云:
“十八年前用古文所译的匈加利小说《黄蔷薇》于去冬在上海出版了。因为是用古文译的,有些民歌都被译成五言古诗了,第二页上一个牧牛儿所唱的一首译如下文:
不以酒家垆,近在咫尺间,
金尊与玉碗,此中多乐欢,
不以是因缘——
胡尔长流连,不早相归还。
译语固然原也不高明,但刊本第二行下句排成了此中多乐歌,更是不行了。印书有错字本已不好,不过错得不通却还无妨,至多无非令人不懂罢了,倘若错得有意思可讲,那更是要不得。日前读文化学社板的《人间词话笺证》至第十二页,注中引陶渊明《饮酒》诗,末二句云:
但恨多谬误,君当恕罪人。
这也错得太有意思了。所以我常是这样想,一本书的价值,排印,校对,纸张装订,要各占二成,书的本身至多才是十分之四,倘若校刊不佳,无论什么好书便都已损失了六分光了。”
日前看商务印书馆板的《越缦堂诗话》,卷下之下有一节云:
“子九兄来,云自芝村回棹过此,诵其舟中作一绝云,紫樱桃熟雨如丝,村店村桥人$时,忽忽梦回舟过市,半江凉水打鸬鹚。绝似带经堂作也。”《诗话》编辑凡例,卷上中及下之上均录自日记,下之下则转录各节抄本,故无年月可考。这一条见于越中文献辑存书第三种《日记钞》之第百零六页,即宣统中绍兴公报社所印,对校一过,字字皆合。读者看了大约都不觉得什么出奇,不过就不知道这子九为何许人罢了。凑巧我却知道,因为我有他的诗集,而且还有两部。子九姓孙名垓,会稽人,有《退宜堂诗集》六卷。上面的诗即在第一卷内,题曰过东浦口占,共有两首,今抄录于下:
“紫樱桃熟雨如丝,村店村桥入畫时,忽忽梦回船过市,半江凉水打鸬鹚。
南湖白小论斗量,北湖鲫鱼尺半长,鱼船进港麹船出,水气着衣闻酒香。”
这里第一首的第三句里舟与船字面不同,别无什么关系,第二句可就很有问题了。人$呢,还是入$呢?这好像是推门与敲门,望南山与见南山,两者之中有一个较好的读法,其实是不然。退宜堂诗系马氏弟兄鸥堂所编订,果庵所校刻,当然该是可信的,那么正当是“入$时”,虽然这句诗似乎原来有点疲软。“人$时”倒也幽峭可喜,可是不论这里意思如何,只可惜这两个字太与“入$”相像了,所以觉得这不是字义之异而乃是字形之讹。那么这难道是越缦老人的错么?也未必然。早年日记原本未曾印出,究竟不知如何,但我想恐怕还是绍兴公报社的书记抄错,或是“手民”排错,恰好做成那种有意思的词句,以致连那编辑者也被蒙过去了。
在这里,我们自然地联想起古时的一件公案来,这就是陶诗里的刑天舞干戚案。陶渊明《读山海经》诗第十首前四句云:
“精卫衔微木,将以填沧海,形夭無千歲,猛志固常在。”续古逸丛书绍熙壬子(一一九二)本,毛刻苏写本及郘亭覆刻宋本均如此,但通行本多改第三句为刑天舞干戚,据曾端伯说明云:
“形夭無千歲,猛志固常在,疑上下文义不甚相贯,遂取《山海经》参校,经中有云,刑天兽名也,口中好衔干戚而舞,乃知此句是刑天舞干戚,故与下句猛志固常在意旨相应,五字皆讹,盖字画相近,无足怪者。”周益公却不以为然,后来遂有千歲与干戚两派。干戚派的根据似乎有两点,其一是精卫填海够不上说猛志,其二是恰好有个刑天,如朱晦庵所云《山海经》分明如此说也。但是,《山海经》里有是一件事,陶诗里有没有又是别一件事,未便混为一谈。大约因为太巧合了,“五字皆讹”,大有书房小学生所玩的菜字加一笔变成菊字的趣味,所以大家觉得好玩,不肯放弃,其实他的毛病即出在巧上,像这样“都都平丈我”式的改字可以当作闲话讲,若是校勘未免太是轻巧一点了罢。我还是赞成原本的無千歲,要改也应注曰疑当作云云,总不该奋笔直改如塾师之批课艺也。
对于曾君我还有一点小意见。查《山海经》第七《海外西经》云:
“刑天与帝至此争神,帝断其首,葬之常羊之山,乃以乳为目,以脐为口,操干戚以舞。”郭璞注云:
“干,盾。戚,斧也。是为无首之民。”曾君乃云口中好衔干戚而舞,与经文不合,以此作为考订的根据,未免疏忽。《淮南•地形训》云西方有形残之尸,高诱注云:
“以两乳为目,肥脐为口,操干戚以舞,天神断其手后天帝断其首也。”他是没有手的,但一盾一斧不知怎么操法,更不知怎么衔法,高氏所说即自相抵牾,不能引作解释,且曾君原只说经中有云,不曾引《淮南子》也。“衔”既不合,“好”更未必,虽出想像,亦太离奇。我们本不该妄议先贤,唯曾君根据《山海经》以改诗,而所说又与经文有出入,觉得可疑,不免要动问一声耳。
廿五年二月四日。